这是一篇命题作文(与郭老师讨论内容):

人之自由,不仅在突破物理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,更在随由其意志,选择所作的事情。

人所作的事情,无非两类:必做的,和想做的。

想做的事情里面往往也有必做的,为了分析的简单性,我们将这部分仍划为必做的。假设人一生能做的事情是有限的,而且总量确定(以事情所需的时间总和度量,即生命中除去休息/幼年/生病等非理性支配的时间),必做的事情多了,想做的事情就会少,两者之和是确定的,比例却是可变的。

必做的事情,我们定义为保证人类当前生活水平的必要劳动。所有人必做的事情总和,就是全世界必要生活资料的总生产,这一部分我们可定义为常量,因为在一定时间内,人类社会的必要消耗是稳定的,对于个体来说,有多有少,但不妨假设每个人都是平均值。

必做的事情之外的,都被定义为想做的事情,它包含了更广泛的人类活动,一部分是经济活动(超额利润的追求),另一部分是非经济活动(闲暇/艺术等等);它可以是理性的(不仅仅是经济理性),也可以是非理性的。

技术和生产力的进步,通过”能力”这个变量改变”必须做”和”想做”之间的比例,通过两种方式:第一种方式,能力改变效率,即单位时间内,可做事情的数量;第二种方式,能力改变深度,即单位事情所含的信息深度。

人类社会的发展,从这个角度看,就是通过不停提升能力,将必做的事情所占的时间减小,而腾出时间给想做的事情。过去,为生计奔波的人,全部的时间都花在必做的事情上,而慢慢到了现代,人有了闲暇,才出现艺术;而未来,当机器智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之后,必做的事情所占的时间将会变得越来越小,甚至变成0。

当变成0的时候,发展的方向又在何处呢?就在于上面所述的第二点,不停增加单位事情所含的信息深度。

我们说,必须做的事情带来了财富,而想做的事情带来了幸福;每个阶段人类想做的事情定义了当时人类的精神高度。

这就是人工智能的作用所在,当前各种”无人”的应用,其作用也在替代人类那些”必须做”的事情上,而不是”想做”的事情上,否则那简直就是剥夺了作为人类的享受。

越来越多、越来越深刻的”想做”的事情,这本身就诠释了自由的方向,这不就是从必然王国走到自由王国的理想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