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其说人工智能在模仿或替代人类智能,不如说人工智能通过扩展其边界,而扩展了人类智能的边界。

我们定义的人工智能,是指不断理解人类思维过程中可以被机械化实现的部分。从前,这些部分是简单规则和推理,现在这些部分是统计和拟合(深度学习),随着技术的发展,它不断扩展其边界,是否会将人类的智能全部覆盖呢?

这个问题取决于我们对智能的理解(或者更准确说,对智能的信念),如果智能是一个有限的功能集合,那么这种覆盖是可能的;然而,笔者更相信智能是没有发展止境的:在机械之外,有非机械的直觉;在理性之外,有非理性和灵性;在规则之外,有感情、道德和良知。

抱着这种观点,那么人工智能替代了其可替代的智能功能之后,直接的结果就是让人类智能解放出来,扩展其边界之外非机械、非理性、感情、道德、良知的部分,人类的定义于是往更高的精神层次上偏移。

因此,人工智能的研究不应企图模仿和超越人类智能,而是功能性的剖析人类智能在不同问题上的实现方式,提出工具性的实现路径,例如用增强学习搜索确定性信息博弈的最优解,又例如用不犯错的原则来优化不确定信息博弈问题等等,这样的人工智能,能将人类从很多繁复脑力劳动(如法律等)中解脱出来,而逐步扩展机器无法实现的新脑力劳动,这才是人工智能对未来人类社会的最大贡献。